商标注册的使用期限的问题商标注册有一个专用期限,请问是不是过了专
有一个专用期限,请问是不是过了专用期限如果商标注册者不继续办理使用权,是不是就可以被别人申请,中间有时间问题吗?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3,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