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执行的物品流拍几次后可以以物抵债
被执行的物品流拍几次后可以以物抵债
可以在第一次拍卖流拍后, 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的如下规定: 第二十六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