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假期间如何算出勤天数和工资
你的问题涉及到工资结算中日工资标准的计算方法问题。1.工作日法。一年365年,扣除双休日104天和法定节假日10天,实际工作日为251天,平均每月工作日为:251 / 12 = 20.92天(或者取整为21天,下同)。这样,日工资标准 = 月工资标准 / 20.92。在这种方法下,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是不带薪的,因此,员工在连续请假中即使包含上述天数,也不作为缺勤扣薪的。2.30天法。在这种计算方法下,日工资标准 = 月工资标准 / 30,这样,在双休日以及法定节假日,即使未实际出勤,也是带薪的,既单位应当支付员工该些天数的工资。但是,如果员工连续请假中包括了上述天数的话,该些天数也应当作为缺勤处理。所以,要回答你的问题前,需要了解你计算日工资标准所采用的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对你的问题做出合理准确的判断。关于补充问题。如果你公司按照30天来计算日工资标准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下,双休日与法定节假日应当作为出勤处理。但是,如果员工连续请假中包含了这些天数的话,则应当作为缺勤处理。同时,如果你公司在计算实际出勤天数时,未将这些休假日作为出勤计算的话,那么,计算的出勤天数是不正确的。建议:你可与企业劳资部门进行咨询、沟通,以解决你所碰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