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诉讼受理程序我因劳动仲裁后不服裁决于12月24日(上诉期限最
我因劳动后不服裁决于12月24日(上诉期限最后一天)到法院申请了诉讼,法院受理后在2月3日通知我2月18日开庭时间,不是当事人提出诉讼后法院7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才送达?我要在开庭前一周提交书面答辩和证据(最后期限2月11日),不是法院留给15天的答辩期和法院指定的举证期后确定案件开庭时间吗?我是否可以申请推迟开庭时间或是举证时间?
以下回答,供参考: 1、送达的时间问题并没规定,可能是因为时间的延迟,指要再7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就行 2、书面答辩和证据均可当庭时当庭提交,再司法实务中律师们也通常是再开庭时当庭提交的 3、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和延期举证,但需有法院认为合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