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分录做的对吗?感谢!我公司是和电信合作卖手机的,手机购进
我公司是和电信合作卖的,手机购进价是800元,买给电信只700元,电信再买给客户(预存话费送手机)1000元。现在问题是这个1000元电信收去了,而我公司必须先垫付这1000元给客户做开机业务。等业务做好了电信再返还我们购机款800元及利润400元,请问分录这样做对吗: 借 现金 700 应收帐款 400(返利) 其他应收款 800(返购机款) 贷 应付帐款 1000(预存的话费) 商品销售收入900
1、购手机时 借:库存商品--手机 800 贷:银行存款等 800 2、卖给电信时 借:应收账款--XX电信 1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1.03)1165.05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34.95 3、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 贷:库存商品--手机 800 4、收回货款 借:现金等 1200 贷:应收账款--XX电信 1200 2012-03-29 12:09 补充问题 非常感谢您的答复,我还想问的是,如果我公司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期间,还未成为一般纳税人也要这么做吗?是按小规模纳税人的做法做?还是按一般纳税人的做法做到时再补增值税发票? 如果你单位正在申请期间,还没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继续按小规模纳税人做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