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结束后中国处决了多少日本军人?曾经看到一个图片,国军士兵押着
曾经看到一个图片,士兵押着一卡车日本军官拉去枪决。
罪大恶极的一定要杀,但那是少数 大部分在抚顺改造,后来都回到了日本,对此,他们感恩戴德! 经过艰苦而激烈的较量,南京法庭共办案52件,惩治了一批侵略中国、罪大恶极的日本战犯。与此同时,各地的法庭也对一些日本战犯作出判决。据不完全统计,从1945年8月至1947年5月,全国共逮捕日本战犯2357名。经南京和上海、北平、汉口、广州、沈阳、徐州、济南、太原、台北等10处军事法庭的分别审讯,至1949年1月,全国各地受理案件共计2200余件,判处死刑者145人,判处有期或无期徒刑的400人左右。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11月6日,国民党政府成立了以秦德纯为主任委员的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并相继在各地逮捕和审判日本战犯。其中,以南京审判最著名,影响最大。 南京大屠杀的首恶、曾任日本第六师团中将师团长的谷寿夫于战后在东京被驻日盟军总部逮捕,经中国方面要求,被引渡到中国。 1947年4月26日中午,谷寿夫在南京雨花台被执行枪决。 1937年12月13日的《东京日日新闻》,在醒目的位置刊登了两个日本军官各举着一把日本武士刀、狰狞狂笑的照片,报道的标题是《超纪录的百人斩》,照片左侧有引人注目的注释:“百人斩竞争之两将校”。记者浅海光本在报道中说:向井少尉与野田少尉举行杀人的友谊比赛,谁先杀死100个中国人,谁就赢得了锦标。他俩碰头的时候,向井已杀了106人,野田已杀了105人,两人拿着砍缺了口的军刀相对狂笑。他俩虽都超过了100人的记录,但无法断定谁是先杀够了100人的胜利者,两人同意不以百人为标准,而以150人为标准。 1947年12月18日,倭寇向井敏明、野田毅接受公审 中国参加远东军事法庭的检察官检获该报后,立即报告国内。经向驻日盟军总部交涉,向井敏明、野田毅被驻日盟军派国际宪兵逮捕归案,引渡中国。 1947年12月18日,南京军事法庭对野田毅、向井敏明进行公审。 南京大屠杀的刽子手向井敏明、野田毅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