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误工费赔偿问题今年6月30日我被一辆QQ车碰了,对方全责,医
今年6月30日我被一辆车碰了,对方全责,医院诊断为胳膊骨折、脚和腿软组织挫伤,胳膊和腿上了半个多月石膏,医院开了71天的病假,现在伤基本好了,向对方索赔,我想咨询一下:因为我的岗位在单位比较重要,我的工作别人做不了,在养伤期间,我强忍伤痛在家从网上把大部分工作都做了,所以,单位没扣我的工资,不知我是否还能向对方索要误工费?另外,由于我没住院,对方认为我索要营养费和护理费不合理,这种说法成立吗?请大合侠指教,谢谢!
您太敬业了。还是好好休息的好。这样的话在理论上就没法赔误工费了,因为无论是什么名目的损害赔偿,都是以弥补实际的损害和实际发生的费用为界限。只是你不必太老实,只要对方不知道单位照发工资,71天的病假还是可以让他照赔。 营养费是应当以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是指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某种营养品对于受害人恢复健康是必要的,并且实际发生了,才赔偿。护理费也是实际发生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