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这样的诈骗行为该如何处置?李某、吴某是某山村的村民。2007
李某、吴某是某山村的村民。2007年12月20日,他们利用邻村的一片松树林,伪造簿、土地承包证并私造村民委员会公章写证明诈骗一个外地客商王某,对王某哄骗说那片松树林的权属是他们自己的。骗取得王某的信任后,签下了价值约3万元交易的承包松树采割松脂的合同;并收取了王某合同定金、其他费用共950元人民币。 签下合同后,李某和吴某为尽快骗得王某的“承包金”,多次以各种理由向王某追索要钱。但因他们尚未提供完全资料,均被王某拒绝付给。 一个月后,他们的诈骗行为被王某识破戳穿。在一次会面的时候,王某与几个朋友共同将李某
此情况属于诈骗、村霸、地头蛇,约定打击。 王某没有别的好办法,只有---到公安部门报案, 公安部门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