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社保的问题2007.8月从原公司离职,社保停止。2007.9月
2007.8月从原公司离职,停止。2007.9月加入新公司,但因种种原因,未及时缴纳社保,直到现在(2009.1月,就算停了1.5年)。公司最近要帮我交社保,问: 1.如果社保要补缴的话需要补多少?2.按新劳动法,应当交几金?3.我以前工作在无锡市,现在宜兴市,在哪里交? 请教各位大师,小弟先谢谢了!
1.这个你不用补缴的,现在的公司可以帮您继续缴纳,原来的社保是可以累计的,因为你的社会保障卡号是唯一的,就像你的身份证一样.假如你现在到退休,实际的交纳年数可以达到30年,(因为你是男士),就可以在退休的时候享受养老与医疗,不满30年就要补交医疗金,而养老金只要达到15年就可以享受,当然那是最低的标准,2.按照劳动法需交养老\医疗\失业三金,3这个没有什么影响,公司的人事财务部门会帮您解决的,只要把以前的社保告诉公司就可以了,每个人只有一个社保帐户,两个帐户是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