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孕妇的补偿问题某公司要搬迁至外市,员工中有一孕妇,不愿
某公司要搬迁至外市,员工中有一,不愿随公司外迁,其来公司未满一年,不能享受失业金,请问公司需对其进行哪些补偿?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这个案子比较复杂,要从几个方面来考虑,从公司的角度来说,公司搬迁是一种正常而且合法的现象,公司并不因为一个孕妇的问题而停止搬迁,对于孕妇的保护我国明确规定了以下几项; 1以不被非法辞退为核心的 劳动权的保护 2禁止安排妇女劳动者从事有损生理机能的工作 3不得安排禁忌从事劳动 4禁止夜间劳动和休息权的保护 5女职工孕期保健 6女职工产期保护 本案中,如果公司搬迁没有给孕妇带来法律所规定的损害,是无过错的,孕妇不原搬迁,对公司来说只承担普通的补偿责任,或者就是不需要赔偿 如果是公司的搬迁有损于该孕妇的生理,或者搬迁后不适应该孕妇工作,即使工作回给孕妇带来跗面的影响,那么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赔偿依据如下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违反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中,如果公司搬迁真的会对该孕妇带来危害,那么孕妇提出辞退,公司应该给予适当的补偿,补偿金额视情况而定,职工工资来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