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的若干问题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后估价转入固定资产计
在建在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后估价转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所提的折旧费在税法上可否再税前抵扣? 2若在建工程中有的结算发票未到,可否转入固定资产?若可以转入固资,折旧的问题同1。 3房产所占用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可否入在房产的价值中?怎么核算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入固资后折旧的问题同1。 4建造房产所涉及的税种:房产税、印花税还有什么税?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后估价转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所提的折旧费在税法上可在税前扣除; 2、发票未到,不影响暂估入账,本来就是暂固,不可能单据齐全,相应折旧可在税前扣除。待正式入账时,对折旧再作调整,若正式入帐时发票不全,相应部分折旧需作纳税调整。 3、房产所占用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应计入房产的价值中,可在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下分设土地与房屋核算。 4、自建的房产建筑物自用的不需交纳营业税,但须交纳房产税;如将自建的房屋出售的,需交纳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 补充问题: 1竣工报告根据什么做出的。是看是否可达到使用状态还是核算工程造价的判断书? 事实上,竣工报告与是否结转固定资产没有关系,达到可使用状态就应将在建工程结转,而不论是否有竣工报告。有些工程并没有竣工报告。 2土地使用权进固定资产。公司买块地只占用了部分面积建房产,那么进入房产价值是按照比例分摊还是全部进入房产价值? 应按照使用面积分摊,如未建房屋的部分是道路,围墙等,其相应土地亦应计入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