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财产怎么算?有一女友,婚前她老公的名义买的房,但婚后已经
有一女友,婚前她的名义买的房,但婚后已经共同还贷5年,共还16万元。 婚后房屋一直出租,出租收入10万,都用于还贷了。 现在这房子升值20万元左右。 请问 离婚时,怎么算房子这部分?是不是房子已还款/2 就可以了? 升值部分怎么算进去呢? 另外,男方在公司有期权,这部分算吗? 问题补充: 房子的升值部分是否也可以作为分割对象呢? 应该怎么算呢? 期权如何算呢?
房屋原则上为你这位朋友的丈夫的,但婚后出租的收入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偿还贷款,属于用共同财产还贷。婚后共同偿还按揭贷款的其他部分部分(扣除租金还有6万元)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房子升值了20万,如果离婚,应首先对购房资金的结构进行分析,确定出双方出资的比例(男方出资额为婚前支付的首付款+婚后共同偿还部分中应分得的份额+按揭贷款尚未偿还的部分,女方出资额为婚后共同偿还部分中应分得的份额),对升值部分可以按双方出资比例分配,由男方对女方应的份额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