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婚纱摄影店拍了数码照片,却被拒绝拷所有拍的照片.只能刻录好看?
去拍婚纱照时,花了1850块拍10个造型,其实就是五套,说好到时可以刻录照片.不过没注意当初写的订单上有"好看的刻录成光盘".去选照片时,让我们挑好看的.20张做在相册里,也是当初说好的.然后我们再挑了一些,剩下了10张不太好看.我们要求复制在带来的优盘里,却说不行的.他们有制作权,我们是有肖像权,但他们是不会把我们的照片公开的.说他们是按我们选的照片付工钱给摄影师的,我们不能全部刻录.结果拍了70多张.只能允许刻录下52张了.我说好像[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有规定像底片一样,数码的东西我们也有权利全部
要看订单做成是多少张,如果真是“好看的做成光蝶”,你认为你照的全都是好看的,他们就没有理有不给你们,你们可以到消协调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