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呢?我在结婚前和男友合资购买了一套房
我在前和男友合资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的购买合同上只写了他的名字,新房要明年年底才入伙,到时才出房产证,请问我们如果在拿房产证之前登记结婚,那么这套房产是属于婚前个人的财产还是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还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或房屋产权变更吗?
我国对房地产类不动产实行登记确权政策,即谁登记谁拥有,且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你在结婚前和男友合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因房子的购买合同上只写了他的名字,将被认定为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界定新房的权属,以购房合同而非取得产权证的时间为准),即使你们在拿房产证之前登记结婚,这套房产仍然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充其量男方承认你出过资,但该出资将视为是你的出借款。 同理,由于该房屋采用的是按揭贷款,首付款将认为属于男方所有,婚后还贷部分,无论是你们谁出资,都将被认为是从共同收入中支付,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虽然《婚姻法》第十九条做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规定,但建议还是到公证处做个共同共有的公证更为稳妥,然后在还贷完毕办理产权证时,直接将产权证办成共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