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张某,王某,李某公同诈骗一案由县检查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检
张某,王某,李某公同诈骗一案由县检查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审查后认为,案件事实不清,需要补充材料,遂决定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后再起诉,一审法院经过审理,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年,王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一审宣判后,张某,王某,李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不当,裁定撤消原判,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由原合议庭成员对案件重新审理后,改判张某有期徒刑5年,王某有期徒刑3年,李某维持原判. 请回答:
1,检察机关要求检察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好像这类案件不能适用。 2,发回重审,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