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中“非流通股持股锁定承诺”的理解请问以下股权分置中“非流
请问以下股权分置中“非流通股持股锁定承诺 : 所持的非流通股股份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其后12个月内不在交易所挂牌交易;在前述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若减持股份,则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并且挂牌交易的价格不低于每股10.12元(在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本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计算)。” 上面的话是否可简单理解为: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2超过规定期
10.20元是非流通股东承诺减持价,到时底于此价格非流通股东不挂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