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指和权证交易中,何谓熔断呢??
在和权证交易中,何谓熔断呢??
所谓“熔断”制度,就是在中,当价格波幅触及所规定的点数时,交易随之 停止一段时间,或交易可以继续进行,但价幅不能超过规定点数之外的一种交易制度。设置“熔 断”机制的目的是为了控制交易风险. 熔断制度起源于美国,指当期货合约下跌超过预先设定的一定幅度时,会暂停交易10~60分钟,然后以更大的跌幅限制恢复交易。“熔断”是为了让投资者在价格波动剧烈时,有一段时间的冷静期,抑制市场非理性过度波动,同时在熔断期间以便交易所采取一定措施控制市场风险。美国的熔断制度最初仅止跌不止涨,当达到跌幅限制时,交易会暂停,主要目的是防止市场的非理性大幅下跌,以维护市场的相对稳定。其他国家在借鉴美国这种价格稳定手段时将其发展成为涨跌双向限制。   在国外交易所,熔断制度有两种表现形式,分别是“熔而断”与“熔而不断”。前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停止交易;后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仍可继续交易,但报价限制在熔断点之内。我国台湾市场的熔断机制采取了前一种形式,而新加坡市场采取了后一种形式。我国的熔断机制借鉴了新加坡市场。   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规则规定:当期货合约价格到达熔断点并持续一分钟后,熔断机制启动,成交价格被限制在熔断点之内。当熔断时间结束后,价格波动范围扩大到涨跌停板。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熔断点为前一日结算价的±6%,熔断时间为10分钟。   每个交易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最后交易日不设熔断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