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发生后受害人几年不上诉失去法律保护一矿工在井下工作时,发生塌
一矿工在井下工作时,发生塌方,造成此矿工小腹以下失去感觉,大小便失禁,多处身体残疾,经两年治疗后。法医诊断为;1 失血性休克。2 T7 T11椎体骨折并完全截瘫,3 双侧多发肋骨骨折并胸腔积液 4 右手毁损伤2 3 4 5 掌骨第4 5近节指骨骨折 5 右踝关节开放复性骨折,脱位内外踝距骨骨折 6 枕骨骨折 经法医鉴定后评为2级伤残。请问此时的矿工如果起诉该矿是否能得到的保护
先申请工伤鉴定,并进行劳动仲裁,若没有合同关系就以人身损害起诉,诉讼时效一年,从知道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