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到的款项能要求法院给我吗?强制执行过程中,对方向高院申诉
强制执行过程中,对方向高院申诉,案件已经受理,有案号。 执行说不中止执行,但已经执行到的钱放在法院,不能给我,说要和高院法官协商,怎么办? 我能要求法院将已经执行到位的款项给我吗? 有人告诉我:法院已受理了对方的申诉,你要等结果。请问这种说法有道理吗?
理论上说应该把钱给你,但是在实际中回转难度比执行还要大,所以先把钱扣下,你也说不出来什么。这就是实际和理论的区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