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房租未到期的违约问题我租的房子,签了五年合同,一次性交了两年
我租的房子,签了五年合同,一次性交了两年房租,现在住了一年不到,但由于有其他事,现在打算退租,按照当时签的合同,我应当赔偿余下合同期限总房租的30%作为违约金,那我都认了,但由于我交了两年房租,还剩一年多的房租,我想把还有一年多的房租拿回来,应该怎么办呢?(主要怕在答应房东按合同赔偿违约金后,房东不退房租的情况) 我觉得应该退,但说不出依据来,请专家们帮帮忙,拜托!!!!谢谢!!!!!!!!
我租的房子,签了五年合同,一次性交了两年房租,现在住了一年不到,但由于有其他事,现在打算退租,按照当时签的合同,我应当赔偿余下合同期限总房租的30%作为违约金,那我都认了,但由于我交了两年房租,还剩一年多的房租,我想把还有一年多的房租拿回来,应该怎么办呢? 既然你认了,那就按照《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规定办理。你怕在答应房东按合同赔偿违约金后,房东不退房租的情况,没有什么关系,如果他真的不退,那就按不当得利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他退还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