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与客户授信额度区别,请举例说明?
综合授信额度是指为客户核定的短期授信业务的存量管理指标,只要授信余额不超过对应的业务品种指标,无论累计发放金额和发放次数为多少,中行公司业务部门均可快速向客户提供短期授信,即企业可便捷地循环使用银行的短期授信资金,从而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快捷性和便利性的要求。上述短期授信业务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开证、保函、押汇等,其中,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关税付款保函和海事保函的期限可放宽到一年以上。 (2)综合授信额度的特点 方便灵活,随借、随用、随还;适应多种融资方案的需要;降低企业筹资成本,提高财务工作效率。 (3)综合授信额度适用范围 凡独立企业法人客户,均可就其在银行的短期贷款业务向银行申请采用综合授信额度方式进行管理、操作。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非法人客户,以及企业法人下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如分公司等),不可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客户授信额度是银行根据客户的书面申请,综合评价客户的资信情况及提供的担保状况,核定客户在一定期限内可使用的最高信用额度,并与之签订授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