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原来的国企下属单位,现改制后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些问题?
 1、我单位的职工很多都是参与改制的职工,当初改制时的买断工龄钱都作为现在这个单位股份入股了,领导当时许诺股份可以每年分红,但改制成功签订合同后,领导又说我们属于非营利单位,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征,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的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从而取消了入股分红,并且不退股份,也无利息,即使是股东自己带钱参股的部分也无利息,就让大伙无偿放在单位供支配,请问,领导这么做有道理吗? 2、股东享有我单位的所有权吗? 3、现在的股东单位给买了五险,没有住房公积金等福利,请问,他们退休后单位应该继续无偿给予缴纳应属
您好! 1、首先得明确你们的这家企业的性质。是集体企业?是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一般的有限公司?因为企业的性质不同,处理方式都会有所不同的。 这个问题没有明确,无法解决你的第一个和第四个问题。 2、股东不对单位享有所有权。 3、职工退休后,一般不需要再缴纳相关保险,只要缴满15年就可以领取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