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摊费用可以先摊销入费用.后支付吗?
举个例子: A公司于某年1月1日租入办公用房一栋,月租金1万元,租金按年支付(即:一次性支付1年的租金)。租金支付时间假定有以下三种: 1、1月1日一次性支付1年的租金12万元; 2、12月31日一次性支付1年的租金12万元; 3、7月1日一次性支付1年的租金12万元。 若采用上述第一个支付时间用“待摊费用”帐户;若采用第二个支付时间用“预提费用”帐户。 若采用上述第三个支付时间,可在以下方法中选其一: 一、用“预提费用”帐户。 前六个月预提时: 借:费用10000 贷:预提费用10000 7月1日支付时: 借:预提费用120000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120000 后六个月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10000 贷:预提费用10000 此种情况下,7、8、9、10、11各月月末“预提费用”帐户的借方余额应并入资产负债表的“待摊费用”项目。 二、用“待摊费用”帐户 前六个月预提时: 借:管理费用10000 贷:待摊费用10000 7月1日支付时: 借:待摊费用120000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120000 后六个月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10000 贷:待摊费用10000 此种情况下,1、2、3、4、5、6各月月末“待摊费用”帐户的贷方余额应并入资产负债表的“预提费用”项目。 由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待摊费用可以先摊销入费用后支付(如第三个支付时间的第二种处理方法的上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