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案件审理没有终结前辞职在一个案件中,案件没有终结,主审法官
在一个案件中,案件没有终结,主审法官辞职,但是案件判决后,判决书上,还是这个辞职的主审法官的名字。 本人认为这位主审法官已经辞职,不具备的合法性,不具备法官的责任和义务。应该是冒原法官名称,伪造法律文书,应直接向检查院立案。我分析的对不对。那位高人给指点一下
在一个案件中,案件没有终结,主审法官辞职,但是案件判决后,判决书上,还是这个辞职的主审法官的名字... 能会这样的怪事吗?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我同意你的意见--如果这位主审法官在案件审结前已经辞职,而这个判决的结果仍然署名该辞职法官,这个判决当然不具备合法性,理由是他已经不再是法官,不再拥有法官的职权。 不过,你必须搞清楚,法官辞职时,是否确实案件还没有审结。如果其在辞职的申请过程中,自己仍然在位履行职务,则其还是有权完成自己的职责的。 还有一点:即使出现你说的情况,多是法院的责任,当事人对其裁判文书可以上诉或申诉,该判决应该依法撤销。而你所说的“冒原法官名称,伪造法律文书”应该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