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两天前签定的一份租房合约竟然扯出了七年前的欠款人!这钱我还要?
简单的描述一下事情的前因后果,我的父亲于昨天和一陌生男子签定了一份租房合约(我父亲将140平米的商铺租给此人),合约拿到手后,我的母亲发现此人竟然就是七年前的欠债人,(目前欠条,还款协议书都在保留在我们手里),这里要说明一下,此人非常的狡诈,在几年前,当我母亲提及这笔欠款时,此人曾非常厚颜无耻的声称自己的女儿是学的,他不怕我们向他提起申诉,因为已经过去几年了,就我目前的法律知识,我知道法定诉讼时效是两年,但目前已距离最后一次催要未果超过两年的时间的,这笔钱我还要得回来吗?,如果我只要欠款(即把目前他所付的
是不是过时效,要看当初欠款的具体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