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酒店工作5年了,没签劳动合同!现在酒店要解雇我,该怎么办??
1、你在工作5年了,但酒店始终没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但并不影响你与酒店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由于你与酒店没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因此,你和酒店都可以随时要求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但区别在于酒店要求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时,需要向你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而你要求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时,是无法主张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为《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3、由于酒店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2008年2月1日起。 4、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因此,你还有权要求酒店为你补交欠缴的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被辞退之日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综上,你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酒店支付解除事实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付二倍的工资;补交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否则,你可以向酒店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上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