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没有结婚分手了,但有一个小孩,现在1岁了,请问我该怎么给小孩?
我和没有分手了,但有一个小孩,现在1岁了,请问我该怎么给小孩上户口呀?帮帮我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也就是说:婚生与非婚生子女拥有同样的权利。 而具体的操作办法会根据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参考各大城市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凭《出生医疗证明》或出具的其他出生证明、街道(村)证明、知情人证明、民警调查材料等,即可申报入户。 但是,在某些地区需要身份公证(亲子鉴定);而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以及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非婚生育婴儿出生登记规定: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长审批。 所以,建议你去当地派出所了解详细情况,并根据情况准备好相应的材料。相信你的宝宝会很快上上户口的。 祝你们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