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时,户口簿的家庭成员每页都要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吗?我与先
我与先生,本已经约定于07年5月登记,但当带着两人的户口簿与身份证到当地民政局登记时,民政局工作人员要求,我的户口簿除首页外,其他每页也需要加盖当地派出所的有效公章.特别指出这样的户口簿有才效,才会办理登记手续. 在我们当地的户口簿上都家庭成员页面都没有要求加盖当地派出所的公章. 加盖怎样的印章才是合法有效的户口簿,才会予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地方的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自从1998年公安机关对户口实行计算机管理后,一个家庭的户口簿一旦从派出所打印出来,除首页有“XX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外,其他的地方都不需要加盖章了。所以可以说,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是在为难你了,因为办理婚姻登记现在一般都是需要双方的身份证,而不是户口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