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行政执法的某市公安局执法人员吴某,在执行公务中对有违法
某执法人员吴某,在执行公务中对有违法行为的公民赵某当场处以100元罚款.因未带格式化的行政处罚书,吴让赵第二天去公安局领取处罚决定书,但要求赵当场缴纳罚款.赵不服进行申辩,吴某称如果态度不好,要加罚50,为避免加罚,赵缴纳了罚款. 分析:吴某在执法中那些做法明显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本案中,吴某当场对陈某的处罚超越了法定权限。 吴某未向当事人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为违法。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吴某对陈某不服罚款决定的异议不予理睬的行为违法。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对处罚有异议或拒绝缴纳罚款的,执法人员应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告知有管辖权的行政主体,由该行政主体按一般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