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连续交十五年后不交可以吗?我看到公司(国营企业)一些老同志退
我看到公司(国营)一些老同志退休金不到一千元,所以我过去从不关心这类问题,最近网上对国家社保变化宣传较多,所以也想了解一下,我公司员工的社保是按时足额缴纳的,我个人也已经连续交了十五年左右了,问:我是否可以不再缴纳了,那8%发给我现在花行吗? 回答得具体正确我会提高到100悬赏分!
一、 希望大家对“缴满15年”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社会上有太多的人对此误解很深,强烈呼吁专业人士能以负责任的态度去正确引导。 1、社会保险是强制性保险,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主要体现在义务方面,单位不按规定参保缴费是违法,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可对其查处;对于职工个人来说更多的体现一种权利,个人中断缴费,即是主动放弃享有国家福利保障的权益。 2、按照规定职工参保后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前都应该按时足额缴费,并且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费不能减免,中断缴费补缴的要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请注意:国家和各省市养老保险制度文件中从来没有说过缴满15年可以不缴,不存在缴15年就可以随意中断缴费的说法。缴满15年”后不缴费,只能说是一种钻政策空子的行为。根据现有规定,“缴满15年”只是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一个必要条件,但绝对不是充分条件!因为《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逾期不缴还要加罚滞纳金(充分体现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情况同样适用。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按时足额缴费是作为领取退休待遇的一个基本条件存在的,法律效力远远高于“缴满15年”的规定。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是国务院规章,而“缴满15年”出自国务院和各省市的有关政策文件。为什么到现在没有《社会保险法》?为什么暂行条例实施这么多年还是暂行?就是因为考虑到立法层次的严肃性、稳定性。而政策文件内容,相对是灵活的,是根据情况适时调整的。社会保险立法尚未完善,大家可以对“缴满15年”的规定那么有信心么?“缴满15年”是基于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间不长,尚未完善的具体情况制定的(99年以前的规定是10年),和其他社会保险制度较为完善的国家相比较,这个年限非常短,别的国家至少都在20年以上。 4、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大家可以到当地社保部门打听一下或是问问身边的人,是否有人:缴费年限满15年就停止缴费,到达退休年龄后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我们这里城市不算大,每年也有将近2000名职工办理退休,到现在为止从未办理过一例这样的情况。而且一般情况下,临近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补缴保险费时,社保部门对滞纳金的减免是严格控制的,到时候如果不得不补缴,可能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因此,希望大家能够了解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的目标和大的方向,权利和义务相对应体现公平原则,不要随意中断养老保险缴费,否则自身利益很可能得不到保障。除非将来社会保险立法时加入“缴满15年”的条款。 二、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 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