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租房子的时候一时疏忽,没有和房东签定租房合同(因为是朋友
租房子的时候一时疏忽,没有和房东签定租房合同(因为是和房东整租的,后来和朋友合租的女孩搬走了,我就搬了进来,当时和房东有过口头协议,但房东现在不承认),现在朋友去另外的城市工作,房子由我来租,朋友走的时候我们和房东谈好房子以后由我来租,并且续签了今年8月1号到明年7月31号的合同,之前朋友和房东的合同我就没有再签,但房东现在想违约,他不想再租给我不说还说我是非法居住,要收回房屋的使用权,让我下个星期就搬走,我该怎样维护我自己的权利?就算我立刻开始找房子,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搬走啊。我只是一个小女生,势
你们这是房屋转租纠纷。 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你只有能够证明当时转租给你时,才能对抗房东让你搬走的请求。退违约的不是你,也不房东,而是原承租人。你应当主张向原承租人赔偿你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