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假如我到一家酒店的餐厅做服务员打暑假工,餐厅要招长期工,
假如我到一家的餐厅做服务员打暑假工,餐厅要招长期工,我先对他说我会长期做,到9月份的时候我辞职,他可以不给我工资吗? 我和他们没有签劳动合同,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已经成立,向法院起诉的话,我会赢的吧? 那么打官司的费用由谁来承担呢? 餐厅还要收工作服装的押金,这样合法合理吗?
实际工作了,就可以拿工资,不管什么原因。没签合同不要紧,不过你要想办法证明你在那里工作。你要先申请劳动仲裁,之后如果对结果不满意,再可向法院起诉。输赢在于你有没有证据证明在那里工作,工作多久。劳动仲裁不收钱,法院的费用一般是输了的给。收押金不合法合理,因为属于劳动的必要工具和条件,餐厅应当自己提供,不能收钱。 工作服也是证据,就不退啊。还有胸卡,同事的证明,你接触过的材料都算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