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加名字属于一种有偿赠与?结婚后加名字属于一种有偿赠与,如果
后加名字属于一种有偿赠与,如果离婚了可以撤销赠与。对吗?
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女方提出要在房子上写名字。 我的感觉如下: 1、如有,则一起还贷,可加名字;不愿意还的,绝不加名字。 2、如无贷款,可加名字。 很多TF都提到这样一个问题,女方一个子都不出,凭什么写名字,我觉得有道理,可是反过来想一想,加进去的人是你最爱的人,可能会和你共度今生的人,难道还需要理由来拒绝吗?男人的大量在这个时候就体现出来了。 还有很多TF会考虑到加名字后以后离婚分财产什么的,拜托!还没结婚呢就考虑离婚分财产了!还不如不结! 女人是需要男人保护的,这种保护不仅仅是人和物,更是一种精神上的保护。男人以任何正确的理由来拒绝女方想加名字的这个请求,会让女方在心理上产生一种对于男人而已,自己不是最重要的。这样的一种精神依靠就没有了。何必呢? 现在的独身子女多了,每个人的成长环境都是公主和王子,对于美好的事物都喜欢的,都希望自己能够拥有而不被别人享有的。改一改吧!先从男人开始!因为我们是男人,让女人是天职! 我本人就是把老婆名字在婚后加入的,她没有出1分钱,装修也是我的。 有想法可以说,要也可以,只不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