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第四产业”?
何谓“第四”?
第四 随着信息化和电子技术的广泛应用,以信息和知识为主体的产业更加引人注目,因而出现了“第四产业”的提法。1977年,美国经济学家、信息专家马克·波拉特等人撰写的《信息经济》一书,提出了国民经济活动的“四产业划分法”,即农业、工业、服务业和信息业。该书并按产业分化和各类产业发展速度,采用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第四产业的提法。显然,第四产业是从庞大的第三产业中分离出来的。其中也包括原来向第一、第二产业提供服务的第三产业中的某些部门。随着科技进步以及知识、技术对产业的大量投入,产业结构的相互融合和软化趋势日益明显,传统的三次产业分类方法已经不能确切地反映今天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现实情况,有人提出了新的划分方法:在第一产业中,除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外,又加进了工业生产方式和各种服务内容,形成了所谓“1.5产业”;在第二产业中,许多工业部门投入了大量服务特别是信息服务,实现了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信息化,形成了所谓“2.5产业”;在第三产业中因增加许多新的服务项目,应从中分离出来成立“第四产业”。这种方法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在工业发达的国家,一般都把信息当作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把信息产业作为所有产业核心的新型产业群,称为第四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