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知识集体药店,现转让他人,以前每月是按营业额征税的,我应到地
集体药店,现转让他人,以前每月是按额征税的,我应到地税局办理什么手续,应带什么资料? 接手此药店的店主,他不在本地区经营,已更为他的名子,他需要从新办理人他的营业执照,我是否还用到税务局办理停税手续吗?没果不办理会罚款吗?
如果该集体药店不打算经营了,应该办理歇业手续。需要到税务局提出申请,税务局要对企业进行清税(查帐),如无欠税或其他涉税问题,税务局同意企业歇业。这样,该企业就没有问题了。 如果该药店不办理歇业,则视同继续经营。对方若继续使用该营业执照,造成的后果由该药店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