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权保持证》的法律意义?请问专家:《房屋共有权保持证》的
请问专家:《房屋共有权保持证》的意义? 我奶奶过世后留给我爸爸一份《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房屋共有223平米由几个人共同拥有,我奶奶也拥有一部分. 请问1我爸爸能继承吗? 2这个房产不经过我奶奶同意,其他共有人能卖吗? 3假如已经被卖,我爸爸该怎么办?(该地段房价已经很贵了卖1万一平米了) 4房屋共有权保持证与房产证有什么区别?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5我奶奶拿所有的证件都给我爸爸,有房屋管理机关发放的证件!公证处房管局公章都有! 由于06年奶奶病重走的比较突然! 也没有什么遗嘱! 只
··你奶奶是非常共有人之一,就有自己的房产份额。她去世,没有遗嘱,她的份额成为她的遗产,她的继承人都有继承权,包括你的爸爸,也是继承人之一。 你奶奶吧共有权房产证给你爸爸,没有合法的委托或者遗嘱,你爸爸只能算作是房产证代管人,不能说明其他权利。 你奶奶原来的委托,由于年代久远、时过境迁,当时的委托人、受托人都过世,即失去了法律效力,不影响现在的依法继承。 由于你奶奶是共有人之一,过去没有她的同意或者是认可、现在没有继承人的同意,他人不能处分属于她的财产份额,否则,就是侵权的、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