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人借款利息别人欠我钱,当初打的欠条是定期的,半年前就到期了
别人欠我钱,当初打的欠条是定期的,半年前就到期了,逾期未还,我要起诉,在请求中,我可以要求逾期利息,请问利率是多少(当初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
请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要求对方按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付利息。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六条规定计息。 九、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