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局把我弟弟的入学通知书特快专递搞掉了,想跟邮局打官司,请教各位?
我弟弟于2006年7月份高中毕业,当时成绩不是很理想,刚刚跨过报考分数线,也没有收到报考学校录取通知书,都以为落榜了,于是我老弟复读了一年,2007年春节期间,我们偶然间发现村传达室有一封寄给老弟的特快专递,从封面来看是2006年暑假期间从我老弟报考的学校寄来的入学通知书,但是我们看到的时候已经被人拆开,里面的内容已经不知去向,只剩下一个被拆了封的空袋子。 我们分析我老弟是被录取了的,但是这个通知书不知什么原因被遗失了,我们给邮局反映,邮局想通过调解来了断这个事情: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
如果能够证明确实是邮局投递失误造成的未能及时收到入学通知书而导致复读再考,邮局应当赔偿复读和再考的费用,并应当对精神损害给予赔偿。 至于胜算概率,这要是看证据情况,如果有充分的证据支持,百分之百地赢…… 应该没有什么难点。主要还是证据问题。你得看看那个信封的发信人是那个学校,去学校求证一下,证明确实是被该样录取了。再一个是这通知书应该是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投寄的,如果是平信邮寄,则是发信人即学校的责任了。另外,如果是在正常情况下都是由你们村传达室代收邮件,这就是收件人的责任了,如果邮局能证明是谁收的,则应该由收件人承担责任,如果是邮局不能提供出收件人,则由邮局承担责任。 此外,请求的复读和再考费用等赔偿项目也都必须有相关的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