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构成销赃罪吗?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念过大学的都知道学校每年毕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念过大学的都知道学校每年毕业的时候都有大四的毕业生摆摊卖东西,把那些不用的东西处理掉,今年五月份的时候正赶上山东大学的毕业生卖东西,我刚毕业来济南工作,上班车不方便没有直达的,就想买辆自行车,早就听说济南丢失自行车是家常便饭了,心想买辆新的容易被小偷盯上,就想到在山大的海报上贴个求购信息买辆二手自行车,我觉得学生都好打交道的,也不会出什么事,期间有好几个人给我打过电话,也看了几次都不满意,后来买了一个学生的,当时还有他的同学在场,从聊天过程得知该学生为山大化工专业(记不清楚了)毕业,今
绝对不构成 他骗你呢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话那挺气人 你可以找卖给你车子的人作正 车子是你买的 就算找不他作证 那那个人也不能证明是他把车子卖给你了 我们再退一步讲 就算那个卖你车的人 是偷来的车 你在法律也只是善意第三人(因为你不知道车是偷来的 说白点就是指不是故意的) 对于善意第三人是不用归还原物的 车主也不可以把车领走 车主只能找偷车的人赔偿 所以我认为 警察的行为 挺让生气 如果你说的情况是真的 那么警察是绝对的错了 你不仅不构成犯罪 而且自行车也不应该被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