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单位在社保所给我们欠了四年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计欠7000?
我们国家养老保险缴费的政策规定:从业人员从就业的第二个月起开始交费,这条规定的强制性就是表明,从业人员不能欠费,欠了费必须尽早补齐,所以说,补缴保险费合算不合算你都必须补。 至于是谁造成的欠费,你已经离开了原来的单位,你还能找回来吗?如果能找回来一些补偿,对你补缴当然合算啦。我想知道,你离开原单位后是马上就到了新的单位呢,还是失业一段时间后再就业的呢?若是前者,你应该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同时办理补缴欠费(这时你个人要负担单位与个人的全额缴费,即你的工资收入总额的28%左右,很无奈);若是后者,你的养老保险关系应该落在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在那里补缴比例只有18%,补缴后再转到你新的单位。 养老保险对我们打工族来说很重要,如果单位有怠慢必须及早查询,以防后患,如有不明可以上网找我,愿意为工友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