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高手,外汇买卖是在和谁做买卖?我们赚钱的是候赚的是谁的钱?
请问各位高手,买卖是在和谁做买卖?我们赚钱的是候赚的是谁的钱?我们亏钱的时候又是被谁套走了?
雪鑫专家只是讲了一个表面现象,而且用零合来说明外汇市场交易的本质,这本身就是一个常识性的错误,金融市场的交易行为是一种零合游戏,但是这并不代表交易的盈亏就是零合交易,雪鑫专家搞混了行为和本质的区别。希望专家以后不要动不动就拿零合来说事,零合是一个行为学上的过程,在标的物明确的情况下,零合的过程是可以反映标的物的某些或者一部分或者全部本质特征的,这是由量变转换成为了质变,如一个公司的股票的总量是确定的,一种商品期货其仓单总量是确定的,一种类型的债券,其发行总量是确定的,这时候的零合游戏的过程就可以充分反映在价格上。但是货币不一样,首先,在货币市场中,货币的总量是不确定的,并且是不可统计的,因为你不可能累加所有的流通货币(M0)到货币交易市场中去,所以,在货币市场中的货币总量是一个变量;其次你不可能通过两种货币之间的相互比率来确定所有的供需关系,毕竟货币的时间价值是流动价值,你持有的时间越长,相对持有初期的货币价值增量就越多(利息),而两种货币之间的比率虽然在变动,但是持有货币的时间价值的差是固定的,这种状况下,你所确定的供需关系的比例是由利差决定的,而不是由价格决定的,所以不可能达到零合,只有当价格合价值都是常量的时候你才能达到零合交易所确定的相互关系。所以我们说外汇市场中的零合交易只具有象征意义,不具备实际意义。   外汇市场是一个有多方参与的市场,但是最主要的参与者是发钞行,即中央银行,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都可以认为中央银行是赢家,但是当一种货币不受中央银行控制的时候,我们就可以认为中央银行是输家(1992年的英镑,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   至于我们平时做外汇买卖,我们的交易对象,一定是商业银行(现在也有中介商,但是不多),即使是有中介商的参与,其最终清算也一定是一个商业银行来执行,而商业银行的最终交易对象一定是发钞行,因为货币有发行-流通-回笼-再发行的过程,所以,我们买卖外汇的最终交易对象是你现在所持有的货币的发钞行,因为发钞行要支付你利息。如果不考虑最终的清算的话,那么一般来说,我们交易的对象就是商业银行,其实中介商也是从商业银行拿价格(不是价值,是价格),只不过它可能会再价格上做一点手脚获得相应的利润之后再给你。至于商业银行再找谁去平盘也好还是冲销你的交易也好,那是他的事情,已经与你无关了。   说到赚钱和亏钱,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了,因为没有可对比性,货币的交易不像其它商品交易,你交易其它商品的时候,你最终可以用一种货币来衡量其价值的变化,可是货币本身就是衡量标准,你该怎么衡量他的大小呢?通常情况下,我们会用购买力平价来衡量货币的使用价值的损益,你原来有1美元,可以买100个气球,你换成7.87人民币了,还是可以买100个气球,那么你并没有亏钱,过了一个月,1美元还是可以买100个气球,但是只能换7.80人民币了,而这7.80人民币还是可以买到100个气球,那么你还是没有亏损,如果7.80人民币可以买101个气球的话,你是赚钱了,如果只能买99个气球的话,你是亏损了。这里还有一个问题,1美元存一个月,所产生的利息,和7.87或7.80人民币的利息差异有多大?这个差异是不是会使你多买或者少买一个气球呢?这个又需要另外计算了,而并不是当时就能从她们的相互价格上反映出来的。从刚才这个例子所举的这个角度来看,如果你是在美国完成的气球交易,那么你赚钱或者亏钱都是和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之间的事情,而如果你是在中国完成的气球交易,那么你的亏盈是和人民银行之间的事情,如果你是在英国完成的气球交易,那么不好意思,你不管怎么样都会亏钱,因为英国使用的既不是美元,也不是人民币,而是英镑,英国的商业银行在做货币结算的时候会收手续费,而这个手续费可能是2个气球。所以这就引发了下一个问题,货币只有在货币可流通的地方才能体现其价值,事实上,你现在拿着美元去北京的那个小卖部去买气球的话,可能一个都买不到,因为小卖部只收人民币。   所以我们不能笼统的说你是赚了还是赔了,只能说在某种汇率制度或者汇率环境下,按照比值换回的某种货币的当时的购买力变大了还是变小了或者没有改变,而持有货币是有利息的,即使是很低利息的货币,只要你持有他足够的时间,在他可流通的地方,如果没有发生通胀或者通缩的话,你一定会感觉赚钱了。而如果你只能换取强制汇率所能够换取的某种货币的情况下,如果遇到通胀幅度超过利差的话,不管你怎么换,你都亏钱。   总得来说,外汇市场的赢家是发钞行政府的财政部和发钞行,因为他们每年都会制定一个预算,并且通过预算来制定对通胀和利率的控制,出现小问题的时候通过控制货币流通量来消除问题或者隐藏问题,而外汇市场的输家是没有弄清财政部和央行预算含义的人,因为他手中的货币在其可流通的地方能够换到的实际商品变少了,虽然有可能其换到的其它货币变多了呢。   说到在外汇市场上赚钱,亏钱,我觉得,我们当中的很多人都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那就是,货币必须在他可以流通的地方才能体现其价值,不可流通的地方,他很有可能一文不值,即使是黄金、白银这样的东西也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有人不相信的话,现在国内黄金官价好像是185元人民币一克,你试试拿10克黄金去买一个标价1850元人民币的东西,看看有多少商家愿意把东西买给你?黄金那玩艺儿,可是正儿八经的“硬通货”,真正的货币啊。大家买股票,赚钱赔钱,咱们用人民币来衡量,如果用美元来衡量的话,咱们在国内,到那里去花那些美元啊,好像,收美元的地方并不多吧。请大家永远记住这样一个命题:“货币只能在它可以流通的地方才能流通,具有购买力,可以体现出它的价值!超出这个范围,它可能一文不值” 注:本文所提到的价值,是指衡量标准,并不是说货币一定具有价值,在广义货币的含义中,纸币在流通中,只有使用价值,没有价值,但是当它作为储藏手段的时候又只有价值,而没有使用价值了,只有在货币兑换的交易中,它即有价值又有使用价值,因为我们用另外一种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来对它进行了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