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增值税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补提在去年年底时做了笔未开增值税
在去年年底时做了笔未开增值税发票,但确认了收入,同时也产生了相应的税额,直到今年1月才发现当时没有把这笔增值税转到未交增值税这一科目里,也没有计提相对应的城建税,费附加,但在缴纳税款时,都缴纳了这部分的增值税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现在这月做账时,这个补提税金是直接补提,还是要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应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增值税不属于损益类,对上年利润没有影响,不用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直接做一笔转到未交增值税这个明细科目里就行了。 2、会计分录: (1)补提上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