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值条款”的问题。最近在学习国际贸易实务。关于如何作价的一
最近在学习国际实务。关于如何作价的一章中提到,为了使买方或者卖方在贸易中,不会因为货币汇率的浮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应该在合同中加立“保值条款”。请问什么叫“保值条款”,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如果可以,请举例子说明。非常感谢。
货币保值是指选择某种与合同货币不一致的,价值稳定的货币,将合同金额转换为由所选货币来表示,在结算或清偿时,按所选货币表示的金额按市场汇率折算成合同货币来完成收付,通常采用的货币保值条款主要是"一篮子"货币保值条款。 在出口合同金额较大,付款期限较长,而进口商坚持用软币支付的情况下;或者预计从成交到收汇期间计价货币有下浮趋势,则应考虑在出口合同中订立保值条款。在该条款中主要是规定计价用硬币和支付用软币,以及到期支付时按计价货币和支付货币的当时牌价折算应支付的金额。 例如:1993年底,中国某公司拟订从日本进口某项产品,每单位货物平均价格为300美元。双方约定半年后交货。计价结算货币既可以用人民币,也可以用美元。当时,中方代表同日商代表议定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此时美元与人民币的汇价是1美元兑换5.8元人民币。按此汇率标准,中方每单位货物需支付1 740元人民币(300*5.8=1 740元人民币)。半年后货到中国,中方公司如约支付,履行合同。而这时美元上浮,人民币对美元的实际汇率相对降低,为1美元兑换8.7元人民币。如果中方代表在签约时选择以美元计价的话,则该批货物每单位届时须支付2 610元人民币(300*8.7=2 610元人民币)。如此一来,每单位货物节省870元人民币。 我认为,在做进口业务时,如果外币出现下浮的趋向,中方应争取以外币来计价和支付进口贷款。这样我们可以少付人民币,从而降低进口商品的成本,提高进口利润。当外币呈现上浮趋势的时候;则应避开该外币,选择以人民币作为计价支付的货币。这样我们就可以减少外汇支出,达到降低进口商品成本的目的。而在出口业务中,情况恰恰与此相反,中方对外贸易企业应力争使用国际市场上汇价上浮的货币为合同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