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包方请问,我公司名称是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现在挂靠A方做
请问,我公司名称是土地整理有限公司,现在挂靠A方做土石方工程,那么我们在对外的帐务处理上是否可以当作是A公司的分包方来做帐?如果要作为总包方的分包方是否需要一些什么条件?
挂靠和分包是两回事,挂靠,就是以被挂靠方的名义进行经营,所有的业务都由被挂靠方进行核算。分包,分包和总包双方是相互独立经营的。 所以,作为分包者,首先是分包者和总包人签订合同,而且总包人还与项目方签订合同。 作为挂靠,只是被挂靠方与项目方签订核定,而挂靠方与项目方、被挂靠方是不再签订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