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问题我2001年,户口从家迁移至湖南大学,我05年毕业本
我2001年,户口从家迁移至湖南大学,我05年毕业本来应该迁移到深圳,但由于离职的缘故,没有迁移过来!我最近从学校补办了迁移证迁移回老家,可老家的那些民警在2004年时给我上了个农业户口,(当时我的户口在长沙,根本不可能再上户口的,只是因为04年人口普遍联网了,那些不懂事的民警将以前迁移出去的户口资料重新给上了个户口)现在我拿学校的迁移证回去,他们说我有了个户口,根本不给上户,跟那些文盲又是秀才遇到兵,说了几句,他们一句话把你噎死,(你的书是怎么读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对我来说,没有多大的意义,主要是
一个公民只能有一份户口, 不能重复拥有。 你原来的农村户口,在你把户口从农村迁移到学校时,就应当注销了,没有及时注销是错误的,将以前迁移出去的户口资料重新给上了个户口更是错上加错。这一户口显然是无效的,应当注销。 你可以请求派出所纠正错误,如果他们拒绝纠正,你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