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自建房屋???请问一被拆迁户,2008年9月因为前期政府违法
请问一被户,2008年9月因为前期政府违法强拆了这一户的合法手续齐全的房屋(政府违法,4次败诉),拆迁户一直要房子,时至今日政府跟开发商仍旧没诚心处理这个事情,所以这个土地至今还放在那边未建,拆迁户没拿一分补偿款,没有签字。2010年10月份的一份政府文件是注销此地块的被拆迁户的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在这通告里其他的被拆迁户已经拿过钱签过字的土地使用权都被注销,唯独这一户的土地使用权没有被注销,眼看过去了这么久,开发商还没有诚意解决这个问题,所以这一户打算自己在土地上面按照规划设计图建房(不影响开发商建两边的
··如果不影响总体规划,经过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当然可以建房。 但,这样的情况,虽然合法,几乎不可能,别抱多大希望,因为,政府部门不会批准的。 原来的产权物被拆除而消失,最好还是致力于安置、赔偿。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吗进入法律程序就有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