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任用问题我公司有一名员工现已怀孕5个月(入职前已怀孕,未告知
我公司有一名员工现已怀孕5个月(入职前已怀孕,未告知公司),自怀孕2个月起自称身体不适频频请病假(请病假有半薪,但需提供证明)。对此公司也给她作了岗位调整,做播音工作,每天分时段念念稿纸,每次就一两分钟,环境安静,想坐想站都行,但本人还是觉得太累受不了(该员工自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就很差)。3月份只交来某医院开的“建议休息”证明,无其它具体诊断意见,便未到公司上班。公司曾委宛建议她既然不能上班,可暂时离开等生完小孩后再回来上班,但本人坚决不同意。她这种行为给人感觉就是想不劳而获---不离职不上班要薪水!太无
国家有规定在女职工三期内不能辞退怀孕女职工,前提是:该女职工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量(在原来工作基础上不可以增加工作量),如果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怠慢,造成一定损失,只要你公司有一定的证据能充分证明她有严重的过失等,也可以辞退她的.根据你所诉,个人觉得你们公司制度不健全,管理疏松,先把自己做到没有漏洞让别人去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