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婚姻专家,夫妻在什么情况下离婚才能让女方得到补偿,vq婚后
vq婚后不合,男方与前妻复合,女方感到被期骗,离不敢心,不离忍不下他们偷偷来往,在此情况下女方如何做?
可以理解女方在这种情况下的复杂心理。只是觉得面对欺骗感情的男方,貌合神离的婚姻关系,还会有奇迹发生吗?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与前妻复合,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及婚姻终结的关键,属于有过错方。女方有权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给予相应的损害赔偿。 但前提是女方必须有男方存在上述规定过错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