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劳力综合保险的表格
外劳力综合的表格
综合的全称是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它是上海市政府为了保障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单位用工行为,维护上海市劳动力市场秩序制订的保险政策。它利用团体商业保险的运作模式,很好地解决了外来流动性较大的人员工作社会保险的难点,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外来用工上的突出矛盾。 2.外劳力综合保险包括哪些保险? 综合保险包括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 (2)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 (3)外地施工企业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住院医疗两项待遇。 3.外劳力综合保险适用范围有哪些? 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包括外地施工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适用本办法。 下列外来从业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1)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 (2)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员; (3)按照《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引进的人员。 家政服务人员有专门的家政险,农业劳动人员可以按照小城镇社会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的相关办法处理,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者小城镇社会保险。 4.没有单位的外来人员可以参加外劳力综合保险吗? 允许缴纳综合保险的无单位外来人员是指符合下面条件的外来人员: (1)在上海市社区内有合法居住场所; (2)在上海市有合法务工经营场所; (3)自主从事务工、经商活动。 所以根据上面的鉴别,外来人员尚未找到工作的处于无业状态的并不是缴纳范围。 我只能给你一个实际可行的操作办法,但不是完全符合政策的。 相关政策规定,凡是录用外劳力,必须先到各外劳力办事处办理申请手续,有了批复后,方可录用。一旦录用后,必须提供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2张,填具相关表格,交至各外劳力办事处输入电脑,方可算是正式录用完毕。一旦他们离职,你还得去办退保手续,不然142元(上海的)的综合保险费,你还得交下去。 正因为一般制造型的企业人员流动很大,所以建议你们在试用期过后,再给他们办理综合保险。不然的话,几十个人,用工、退工的,也够你忙活的了。 这样操作,你们公司用工人数和缴纳人数在电脑里始终是一致的,劳动年检的时候,也没有人会到现场一个一个点名的。即便查到你们没有办理综合保险,也可以以工作延误了为由再补办。但有一点,如果申请的批复是可以用50人,而你用了100人,这是不行的,一旦查明,你们会有麻烦。 综合上述,有三点,其中的关键是第3点: 1、申请的批复中规定的用工人数必须大于实际用工人数; 2、一过试用期,马上办理综合保险缴纳; 3、如果你们公司是比较容易出工伤事故的话,那么,人资部就不要偷懒啦,用一个就办一个吧。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一旦出了意外,有保险机构托着,你们老板可以省钱又省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