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外汇登记证”
依法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到外汇局办理此项业务前,外商投资企业应先取得外经贸部门的批复文件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领取了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凭下列申报材料到外汇局申报: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情况登记表》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2、外经贸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及颁发的批准证书原件; 3、企业合资合作合同、章程(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 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6、补办《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的,应在全国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 办理此项业务后,领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以后到外汇局或银行办理外汇业务时,均需出示此证。